閉關政策:
清政府限制和禁止對外交通、貿易的政策,是封建自然經濟的產物。把海外貿易限制廣州一帶,規(guī)定外國商人一切商務均需通過少數特許“行商”之手,對出口商品的種類、數量實行限制等。閉關政策雖然在早期抵御西方資本主義海盜式的掠奪和侵擾東南沿海時起過積極作用,但閉關政策嚴重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的萌芽和發(fā)展,阻礙了中國人學習世界先進思想文化和科學技術,使中國的科學技術和社會文明遠遠落后于西方。中英《南京條約》的簽訂,標志著該政策的破產。
閉關鎖國”的政策:
1、原因:
。1)清朝統(tǒng)治者堅持以農為本的傳統(tǒng)觀念,推行“重農抑商”政策;
(2)自給自足的封建自然經濟具有超強的穩(wěn)定性;
。3)清朝統(tǒng)治者擔心國家領土主權受到外國侵犯,又害怕沿海人民同外國人交往,會危機自己的統(tǒng)治。
2、經過:
清初40年,實行嚴厲的禁海政策,統(tǒng)一臺灣后,清政府開放四個港口,最為對外通商口岸,后來,下令只開廣州一處作為通商口岸,并規(guī)定由政府特許的“廣州十三行”統(tǒng)一經營管理貿易。
3、影響:
。1)清朝的閉關鎖國政策推行了近200年;
。2)他對西方殖民者的侵略者活動,起過一定的自衛(wèi)作用;
。3)但是,當時西方國家正先后進行資產階級革命和工業(yè)革命,跨入生產力迅速發(fā)展的新時代;
(4)清政府閉關鎖國,與世隔絕,既看不到世界形勢的變化,也未能適時地向西方學習先進科學技術和生產技術,使中國在世界上落伍了。